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粮食和物资学院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科研专项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组织立项评审,评审结果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将拟立项名单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11月28日。
如有异议,请于11月28日17:00前实名书面反映,联系电话:83495945。
南京财经大学粮食和物资学院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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