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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研究生导师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职责的通知
2020-01-30 佚名  粮食经济研究院 审核人:佚名   (点击: )

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导师: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致全体师生的一封信》(南财疫情防控字〔2020〕3号)精神,现就研究生导师关心研究生以及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导师工作职责做如下说明和工作要求。

一、关于返校时间

研究生导师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要求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返校报到日前,一律不得提前返校、报到,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变通处理(具体返校时间视疫情情况,根据主管部门和学校最新通知为准)。研究生导师须将学校关于返校时间的说明按照上述口径传达到所指导的每一位研究生,并做好适当的解释说明工作。

二、关于培养工作

1.接主管部门和学校最新返校通知后,研究生因交通紧张未能及时购置车票返校,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不会因交通紧张给予“不按时返校”对待。

2.研究生导师需肩负起对于所指导的研究生的培养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为研究生提供学习和研究资料、布置学习和研究任务,远程指导研究生的学业。

3.研究生导师要密切联系所指导的研究生,引导研究生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因地制宜开展学习和科研活动,不断提升自我,为新学期的学习和科研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研究生导师要主动关心研究生身心健康

研究生导师在关注研究生学业的同时,要及时关注研究生心理状况,主动做好研究生思想工作;提醒研究生增强疾病防控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如发现所指导的研究生存在相关问题,应及时向培养单位领导和研究生秘书汇报。

四、培养单位要有组织地落实好研究生导师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职责

各培养单位须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第一时间通知到每一位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本人。要切实压实研究生导师职责,上述要求须明确通知到每一位研究生导师,每一位研究生导师须明确回复收知并执行。各培养单位如发现研究生存在相关问题,应及时上报给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院。

请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导师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并祝大家新春快乐!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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